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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联线 江苏省 苏州市 高新区 新港名城花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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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
勋章
UID:7493
来自:新港名城花园
文章:32
回帖:1
积分:90
头衔:小虾 一级
注册:2006-6-23 20:37:07
楼主 2006-7-11 22:24:35
1、为加强对外来车辆的管理,外单位员工班车和幼儿园接送车(三之三幼儿园接送车除外)不得进入小区内,接送时可选择在三个出入口附近的指定地点短时间停靠。


2、根据《苏州市消防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小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用小区内消防龙头取水。


3、不久前的停电事故反映了名城花园小区供电线路存在问题,物业将和业主委员会一起于近期内和开发商交涉。


4、为加强小区安防,南门移门在春节前安装完毕。如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之处敬请体谅。


5、考虑到小区内商业用房物业管理费原收费标准偏低的现状,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,小区内商业用房物业管理费将提高到2元/平方米每年,新收费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
6、由于小高层地下非机动车库配专人看管收支无法平衡,另有较多业主反映电瓶车等在车库无法充电。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将对地下车库进行分隔改建。


7、单元门把手将全部更换,但由于属于开发商保修范围,物业希望开发商解决。现在考虑部分业主意见较大,只有先垫资。


他(她)很懒,没有留下任何信息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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